发布日期:2023/09/25
注意啦!执业药师 开始评高级职称+ 查看更多
注意啦!执业药师 开始评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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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7
执业药师开始评高级职称
日前,陕西药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日前,陕西药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202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包括全省从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检查、研发、生产、经营、检验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知》明确,“取得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作为晋升副高级职称资格的条件。简而言之,执业药师可以评副高级职称(包括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通知》明确,“取得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作为晋升副高级职称资格的条件。简而言之,执业药师可以评副高级职称(包括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针对晋升副高级职称资格,《通知》还谈到,聘任中级职称资格期间必须具备下列1-4条件之一;从2023年起,聘任中级职称资格期间须同时具备下列1-4条件之一及5-9条件之一:
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需出版社开具相关证明);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专利成果、技术规范限前2名作者可以替代论文一篇),其中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并具有获奖证书;
4.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5.作为技术骨干(前三名、下同),参与重大事件的应急工作;或利用专业知识,对检验、审评、监测、检查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各级检查、检验、抽检计划及方案的制定、结果分析,总结撰写;
6.主持完成产品研发主要技术工作1项以上,并获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明、临床批件、新药证书等;
7.创新管理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用实施;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体系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认定)、省(部)级以上能力验证等项目活动,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做出较大贡献;
8.参与完成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技术规范、指导原则、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1项以上,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学监管项目、地方标准规范、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2项以上,或在执行中发现标准、指导原则等存在问题,提出有效修改意见,并被采纳;
9.具有省级以上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组长资格,年平均参加检查15次以上,其中作为组长10次或以上。
10.在继续教育方面,《通知》还谈到,申报人从2018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以执业药师作为申报副高级职称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从2020年开始需参加省人社厅公布的公需课科目学习。
多省正在推进
除陕西外,四川、河南、湖南、广东、内蒙古等省份也发文表示,执业药师可以评定高级职称。
9月16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了《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谈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主管药师。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聘任主管药师后,达到一定条件,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评审。该文件提到,申报副主任药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
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理论考试: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其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评审: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9月14日,河南药监局召开《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试行)》专家论证会。根据介绍,该文件涵盖的范围包括全省非医疗机构中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工作的药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药师,从事药品检验检测、审评查验、药物评价的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人员。
河南药监局强调,要建立目标导向,加快推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条件,细化措施,使之更具操作性,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非医疗机构药学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需要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该文件谈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执业药师获得3个优势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药师“双轨”制度,针对这种现状,不少人呼吁构建一元化药师管理体系,其中就包括“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合并”。对此,国家卫健委给予肯定并表示,其在《药师法(送审稿)》已得到体现。
在《药师法》推进过程中,监管部门开始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与此同时,执业药师的门槛和地位也在相应提升,而“执业药师评高级职称”则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那么,执业药师评高级职称,具体有哪些好处呢?
1.提升执业药师薪资待遇。
2.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
3.企业招聘更有优势,可择优聘任。
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需出版社开具相关证明);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专利成果、技术规范限前2名作者可以替代论文一篇),其中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并具有获奖证书;
4.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5.作为技术骨干(前三名、下同),参与重大事件的应急工作;或利用专业知识,对检验、审评、监测、检查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各级检查、检验、抽检计划及方案的制定、结果分析,总结撰写;
6.主持完成产品研发主要技术工作1项以上,并获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明、临床批件、新药证书等;
7.创新管理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用实施;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体系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认定)、省(部)级以上能力验证等项目活动,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做出较大贡献;
8.参与完成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技术规范、指导原则、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1项以上,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学监管项目、地方标准规范、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2项以上,或在执行中发现标准、指导原则等存在问题,提出有效修改意见,并被采纳;
9.具有省级以上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组长资格,年平均参加检查15次以上,其中作为组长10次或以上。
10.在继续教育方面,《通知》还谈到,申报人从2018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以执业药师作为申报副高级职称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从2020年开始需参加省人社厅公布的公需课科目学习。
多省正在推进
除陕西外,四川、河南、湖南、广东、内蒙古等省份也发文表示,执业药师可以评定高级职称。
9月16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了《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谈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主管药师。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聘任主管药师后,达到一定条件,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评审。该文件提到,申报副主任药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
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理论考试: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其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副主任药师资格评审:
1.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
2.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9月14日,河南药监局召开《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试行)》专家论证会。根据介绍,该文件涵盖的范围包括全省非医疗机构中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工作的药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药师,从事药品检验检测、审评查验、药物评价的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人员。
河南药监局强调,要建立目标导向,加快推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条件,细化措施,使之更具操作性,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非医疗机构药学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需要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该文件谈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执业药师获得3个优势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药师“双轨”制度,针对这种现状,不少人呼吁构建一元化药师管理体系,其中就包括“执业药师与职称药师合并”。对此,国家卫健委给予肯定并表示,其在《药师法(送审稿)》已得到体现。
在《药师法》推进过程中,监管部门开始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与此同时,执业药师的门槛和地位也在相应提升,而“执业药师评高级职称”则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那么,执业药师评高级职称,具体有哪些好处呢?
1.提升执业药师薪资待遇。
2.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
3.企业招聘更有优势,可择优聘任。
来源:药店经理人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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