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8
儿童用药重大利好!医疗机构遴选儿童用药 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数限制了!+ 查看更多
儿童用药重大利好!医疗机构遴选儿童用药 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数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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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1
《通知》要求实施临床用药全流程管理,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毒麻精放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的使用管理。
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要强化用药安全管理。其中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症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监管方面,《通知》提出将用药安全内容纳入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权重。对不良反应多、安全隐患突出的药品要及时退出医疗机构用药供应目录。
强化用药安全制度落实
1.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
2.药师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调配发放;
3.执行用药医嘱的护士等医务人员要认真进行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给药的时间、途径、剂量等准确无误。
4.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智能化审核与管理。
加强重点药品使用管理
同时,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毒麻精放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的使用管理。
通过血药浓度监测、基因检测等,识别用药风险,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优化药物品种选择,精准确定用药剂量。
保障重点人群用药安全
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强化用药安全管理。
建立老年患者用药管理制度,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老年患者采取分级管理措施,加强用药交代和提醒,避免用错药。
针对孕产妇特点,要强化合理用药各环节管理,重点关注孕产妇禁用慎用药,努力实现“最小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最小毒副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孕产妇和胎儿的影响。
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档案,对不良反应多、安全隐患突出的药品要及时依法依规清退出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
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医嘱按照一定比例实施点评,认真分析点评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具体原因,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一落实,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大力开展临床药师培训,为临床药师参加培训积极提供条件,保障相应待遇。
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提高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权重
将用药安全内容纳入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合理用药相关指标权重。充分运用合理用药考核、质控目标管理、处方合理性抽查等工作的评价结果,将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和鼓励。
此外,《通知》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将组织加强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推动和定期通报,对工作或管理不力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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