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30
重磅!国家药事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 查看更多
重磅!国家药事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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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09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单。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
2.围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采购、使用、评价等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
4.促进建立完善我国药学服务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并发展药学服务;
5.调查处理重大的群体性药害事件;
6.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任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满3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顾问
宁 光 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尚 红 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赵玉沛 北京协和医院
钟南山 国家呼吸医学中心
高润霖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蒋建东 中国医学科学院
赫 捷 国家癌症中心
二.主任委员
张抒扬 北京协和医院
三.副主任委员
史录文 北京大学药学院
李为民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郑军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倪 鑫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甄健存 北京积水潭医院
颜 青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四.委员
(一)临床医学组
于凯江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万 军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马小军 北京协和医院
马晓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行环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王贵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文飞球 深圳市儿童医院
方力争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石远凯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冉献贵 阜阳市人民医院
毕宇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吕传柱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朱鹏立 福建省立医院
刘 薇 天津市儿童医院
杜兆辉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小兵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桂梅 山东省立医院
肖永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吴一龙 广东省人民医院
余昌胤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沈 琳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张 伟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陆前进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陈江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岳寿伟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赵增仁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胡必杰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顾 民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党爱民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黄宇光 北京协和医院
黄国英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黄晓军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龚四堂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董 强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程剑剑 河南省人民医院
(二)临床药学组
丁玉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于 倩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于鲁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王亚峰 青海省人民医院
王晓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尹 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卢晓阳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伍俊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刘丽宏 中日友好医院
刘茂柏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刘滔滔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国辉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吴 晖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旷南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张 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张 波 北京协和医院
张文周 河南省肿瘤医院
张抗怀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张志清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陈 楠 郑州人民医院
泽 碧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封宇飞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赵志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赵荣生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胡 欣 北京医院
胡建新 江西省人民医院
俞淑文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黄品芳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葛卫红 南京鼓楼医院
董亚琳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熊爱珍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三)药事管理组
王春革 天津市眼科医院
吕富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世坤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杜 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杨宏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吴玉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宋燕青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张伶俐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张幸国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
张晓坚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淑慧 河北省人民医院
陈 孝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晓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钟明康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侯锐钢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姜 玲 安徽省立医院
费广鹤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贾乐川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葛 斌 甘肃省人民医院
童荣生 四川省人民医院
缪丽燕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政策研究组
丁锦希 中国药科大学
付 强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孙利华 沈阳药科大学
李思进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林丽开 武汉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
岳小林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徐英春 北京协和医院
崔一民 北京大学医学部
翟晓辉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这并不是国家药事会第一次亮相。2021年9月,国家卫健委下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第5条就已经出现了国家药事会的身影,该工作规程表示,国家药事会将为科学调整目录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各地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的四个阶段中,第三个阶段为国家药事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得出排名前30的品种。国家药事会得出排名的品种后,剩下的就是公布结果了。

显然,从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要求及其工作进程来看,国家药事会的成立极其关键。现在国家药事会成立无疑将加速新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出台的进程。
对于企业来说,药事委员会是影响医院用药的机构,该通知明确药事会具体职责包括:
1.医院用药目录确定,药事会有发言权。文件要求各级医院形成1+X用药目录,“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应当经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评估论证,并优先选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2.确定药品供应企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按照集体决策、程序公开、阳光采购的要求,根据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定配送企业。
3.药事会要加大药学专家比重。文件表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确定采购目录和采购工作中,应当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从药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药学专家参加,并加大药学专家意见的权重。未来,药学人员必须受到越来越多重视,相应的针对药学专家的学术推广也应该重视起来。
来源:国家卫健委/趣学术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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