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5
重磅!药监局发文:执业药师可以“挂证”了!+ 查看更多
重磅!药监局发文:执业药师可以“挂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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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0
执业药师可在药店兼职执业了
日前,天津市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个方面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配备、岗位职责、使用要求及监督检查等再次作了明确规定,十分系统且完善。
《通知》要求,除仅经营乙类OTC的药店外,其他药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及2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且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执业药师。

多地发文鼓励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很显然,天津市多样化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也是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一种表现形式。
天津市《通知》指出,支持执业药师统一注册。在满足开办条件的前提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将执业药师统一注册在连锁企业总部,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方便统一调配使用。
当然,这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就是同一连锁的执业药师可根据需求由连锁总部调配在不同门店进行多点执业。对于同一区域门店多且集中的连锁来说,通过多点执业进行互补,提供执业药师在岗率。
灵活应对保证执业药师在岗率
天津市《通知》还出台了6项举措,确保零售药店在营业时有执业药师在岗履职。
其中,第3项举措提及,鼓励多样化使用执业药师,持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未注册人员,可参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交兼职合同,注册为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兼职从事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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