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31
未报确诊病例信息 多药店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查看更多
未报确诊病例信息 多药店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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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5
两家药店被吊销许可证26家关停
10月23日,北京市公布了昌平7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涉医院、药店、超市、等。当天下午,“北京昌平”微信公号就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经有关部门调查,10月17日,确诊病例甲至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购买连花清瘟颗粒,10月20日,确诊病例甲、确诊病例乙至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和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连花清瘟胶囊、甘草片等药品。
经查,两家药店在销售退热、止咳类等“四类药品”时,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顾客扫健康码、测温等,购买“四类药品”信息未上传至“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V3.0”,两家药店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两家因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情节严重,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截至23日15时,昌平区对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关停2家,责令当场整改1家,对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关停26家。
多确诊病例曾自行买药 大检查开始
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第24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王福义谈到,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
而且,市药监局将进一步梳理“四类”药品清单,全面指导药店销售工作。市药监局下发含小柴胡颗粒、秋梨润肺膏、炎可宁片等645种“四类”药品参考目录,要求全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另外,还要加强督导检查和稽查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药店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特别是要认真核对检查药品购销记录,防止药店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对“四类药品”销售信息不登记或登记不全、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在此,也提示所有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测温、验码、询问、登记,如实提供信息。
如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从此前公开的病例行程轨迹可发现,类似的也有确诊病例曾因咽痛不适自行购药,详情如下:
【甘肃兰州病例2张某某】10月17日 9:00—10:00因咽痛不适步行至792(核工业)医院门诊购药,之后步行回家;10月18日 9:00左右再次因咽痛不适前往792(核工业)医院门诊购药。
【甘肃兰州病例3祝某某】10月17日 9:00—10:00因咽痛不适步行至792(核工业)医院门诊购药,之后步行回家。
目前,为了有效应对新发疫情形势,多地都加大了监管力度。甘肃天水秦州区市场局执法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在严查防疫物资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中,已先后对防疫不力、规范经营不到位的3户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停业整顿。
近日内蒙古西乌旗、阿拉善高新区等地的市场监管局对全旗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西乌旗共检查零售药店21家,检查中,大部分零售药店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但仍有个别零售药店存在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四类药”销售记录不实、自查不到位、药品未按温度要求储存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责令整改。
在阿拉善盟高新区高新区,该区的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予以停业整改和立案处罚。
多地规定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
除严格检查外,近日已有地区相关部门要求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
浙江温州:10月21日起,全市零售药店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抗病毒、抗生素类药物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销售。零售药店要对进店人员,实行测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询问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戴口罩等联防联控措施,当地防控办如有其他要求须一并执行。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全旗药品零售企业即刻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经统计, 共下架“四类药品”447种13万盒,其中退烧类(含清热解毒类)药品220种2.7万盒,止咳类药品160种4.5万盒,抗病毒类药品15种2.4万盒,抗生素52种3.4万盒。
贵州遵义:根据10月21日公告,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因病所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本土133人确诊新冠 即日起暂停旅游专列业务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消息,10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
其中,本土确诊病例26例(内蒙古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例、锡林郭勒盟2例、阿拉善盟2例;甘肃6例,其中兰州市5例、张掖市1例;宁夏6例,其中银川市3例、吴忠市3例;北京4例,均在昌平区;河北1例,在石家庄市;湖南1例,在株洲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
本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湖南2例,均在长沙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自10月17日,西安发现确诊病例以来,7天内,本土已发现确诊病例133例,涉及内蒙古、甘肃、宁夏、北京、河北、湖南、陕西、贵州、云南、湖北、青海11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疫情源头尚在流调溯源中,传播链条总体比较清晰,目前报告的133例感染者中,106例与旅行团传播链有关,涉及13个旅行团或自驾游。
10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季节因素叠加,容易引发疫情传播扩散。10月17日以来,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呈快速发展态势,一周之内已波及11个省份。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疫情进一步扩散风险仍在加大。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3月以来,我国南、北方省份流感活动高于2020年同期水平,且9月份以来南方省份流感活动水平呈明显上升趋势,今冬明春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出现叠加流行的风险依然存在。
10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严从紧落实旅行社疫情防控。具体如下:
1.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2.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3.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即日起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多家医院紧急停诊
据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10月24日消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指示,该院自2021年10月24日起,门诊全面暂时停诊,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23日消息,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全面停诊。河北省保定市人民医院发布公告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从10月21日起暂时全面停诊,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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