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7
零售药店 检查重点来了+ 查看更多
零售药店 检查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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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4
2021年,药店检查重点来了!

《计划》谈到7个重点任务,分别为开展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开展疫苗(新冠疫苗)专项检查、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检查、开展药械使用单位针对性检查、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对于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重点,《计划》明确,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围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 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三方物流企业等主体,重点针对“挂靠走票”、计算机系统数据不真实、非法渠道购进、违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非法回收药品及包装、违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等开展专项治理。
零售药店,11月底前交自查报告
按照《计划》要求,对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由各市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合肥市局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各县局负责制定本级年度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药械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相关药械流通监管人员和企业(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附: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风险防控重点检查内容清单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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