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7
第四轮国采新消息传出 有望于2021年1月开标+ 查看更多
第四轮国采新消息传出 有望于2021年1月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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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9
第四轮国采,最新消息传出
根据此前消息,12月8日,为了深入推进落实医药集中采购改革工作,交流各地工作经验,部署医药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国家医保局将召开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
会议将讨论第一批药品集采扩围续约的做法和思路、第三批集采实施情况、冠脉支架集采实施准备情况;各地自行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情况(采购品种、中选价格、预计节约资金数额),下一步各省拟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考虑等。
有分析人士指出,根据此前几次集采的经验,一般在有新动作前夕,相关部门均会召开主题讨论会,比如在第三批国采品种公布之前,相关部门就召开了相关的讨论会,会议讨论的抗菌药等问题在最终的集采方案中也有所体现。
根据江苏省医药联盟更新的消息,当前已经上报了第二次目录,最终版本的入选品种或可能近期下发。
第三轮国采已经全国落地
近日,新华社撰文指出,第三批国家组织集采的55个品种的药品已在全国公立医院落地。按约定采购量计算,每年相关费用将从集采前的232亿元下降至37亿元,节省了195亿元。
文章指出,我国医保目录有2600多种药品,国家组织集采仅涉及112种。目前看来,只要符合集采条件的药品品种数或其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即触发国家组织集采。
西南证券在研究报告《“双循环”背景下,“创新升级+进口替代”引领医药大时代》中指出,集采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多的节省医保资金,但一些大品种过评慢,比如仿制药注射剂;另一些大品种没法过评,比如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其他剂型药物等。为了不让过一致性评价成为这些品种集采的障碍,九部委联合发文鼓励地方尝试非过评品种,先从地方试点来推动这些品种的降价。但国家集采涉及范围广,影响大,为了谨慎起见,仍以过评品种为主。
前三轮国采规则回顾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认为,深化药品集采是大势所趋,未来那些采购量大、金额高的药品,无论是口服还是注射剂,化药还是生物药、中成药,都可能在集采的范围内。
据赛柏蓝梳理,截至目前三轮集采的规则如下:
首轮4+7集采:11个试点城市,25个品种,12个月的采购周期,只允许最低价企业一家中选。
4+7扩围:覆盖25个联盟地区,最多允许3家企业中选共享约定采购量的70%(1家50%、2家60%),采购周期最长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一年,即共3年)。
第二轮集采:全国参与,32个品种,最多允许6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1年,2家或3家2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第三轮集采:全国参与,55个品种,最多允许8家药企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总的来看,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相关规则已经趋于稳定,基于部分集采品种特点的规则调整也是可能的动作。
兴业证券分析指出,无论是创新药还是仿制药,产品的价格本质上取决于竞争格局,未来要做竞争格局更好的创新,也即更难的创新,比如me better、BIC、FIC等,创新良好的制度和资本红利依然存在,创新依然是长期不变的大趋势。
附:风云药谈独家整理的71个品种名单

信息来源:Insight 风云药谈独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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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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