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7
药店新一轮检查 重点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问题+ 查看更多
药店新一轮检查 重点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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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7
药店新一轮检查,来了
据湖北日报报道,为适应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履行好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湖北省药监局、省市场局、省卫健委近日联合发文,对药品流通使用监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自去年12月1日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后,零售药店的监管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让人惊叹的就是最严处罚。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一旦被认定存在销售过期药的行为,即使只卖出一盒药,药店最少也会被罚10万元。
此前,在零售药店就出现了多起这样的案例。浙江杭州市下城区一家药店因销售了两盒过期药,被该区市场局开出了10万的罚单,而这两盒药的总价值还不到100元。无独有偶,在长春市也有一家药店因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被罚款10万元。
处方药问题,药店最易踩雷
随后,针对电视问政节目曝光的问题,通山县市场局迅速制定出专项方案,采取四条措施对药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其一,在第一时间查处了电视曝光的“问题药店”;其二,明确要对该县125家药店进行检查。
而且,这样的案例在今年出现了多起。在河南项城市,由于女子购买3瓶“安眠药”服下昏迷,该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在江苏淮安市,因一家药店不凭处方卖处方药致女孩差点没命,全区276家药店受牵连,遭监管部门严管;在广东阳春市,同样的因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问题,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53家,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113家,立案查处48家...
新的一年,严管药店药师配备
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谈到这一点。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该《通知》明确,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采取暂停处方药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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