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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市场实质性洗牌开启 便利店卖药加速淘汰低等级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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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9
在医保监管加强、个帐改革和门诊统筹的加快,特别是在药店分级管理已在多省落地的情况下,零售药店的实质性洗牌时刻刚刚到来。与前述政策相比,便利店卖药只是起到加速淘汰低水平零售药店的作用。


便利店卖药在北京年初落地,对零售药店的实质性冲击虽然很小,但对市场心理预期的影响巨大。与前两年资本大规模收购零售药店所带动的资本竞赛相比,2019年的密集政策出台对零售药店市场带来了深远影响。在这一时间点推出便利店卖药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在药店分级管理的大趋势下,加强对缺乏技术含量的药店的竞争,将加速淘汰竞争力偏弱的小机构,而大型机构的管理不善的门店也将被迫大量关闭。

首先,随着药店分级管理在广东和山东等省落地,这意味着一类店无法承接处方和中药饮片等有较好利润的业务,这大大制约了其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同时注明上述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的类别。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

由于中国零售药店布局更为密集,比如广东省每2000多人就有一家药店。虽然布局紧密,但中国零售药店的产出、利润空间、坪效方面都较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药品竞争以OTC类为主。二是非药品业务,包括保健品、中药饮片和医疗器械的销售竞争日益激烈,获客成本不断上升。三是在药店的坪效和利润上一直没有获得突破,连锁药房中利润较高的单店平均每月盈利可以达到2万元左右,但其中高毛利的中药是推高盈利的一个关键因素,而低的每月平均盈利就只有2000元左右,相差较大。而在坪效上,大店(如旗舰店)由于产品种类较全,日均坪效上可以达到120元/平方米以上,而社区店由于面积和产品种类局限,只有大店日均坪效的一半。而大部分药店的规模属于社区店,在药店分级的情况下,坪效将进一步受到影响。

药店分级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未来有一批表现不佳的零售药店将失去经营处方药和中药饮片等利润较高产品的机会,进一步将他们推入经营的困境中。而近年来快速收购并购的连锁药店一旦在其整合的标的中有这类药店,则最终可能只能选择关闭部分门店,而前期高额的收购成本将很难消化。

其次,医保系列改革措施对药店带来巨大冲击。随着医保居民个帐的取消和职工个帐的缩减,可在药店进行消费的医保资金规模大大缩小。而进行门诊统筹则将推动病人持续流入医疗机构并在其中获得药品,加大OTC药品和处方药向医院的回流。在医保监管趋严的趋势下,原先处方管理较弱的零售药店也将受到很大的影响,从总体上缩减原先零售药店的份额。

另外,医保带量采购和紧随其后的医保支付价对药店都产生了巨大的压力。第一,随着医保带量采购的推开,院内药价的下跌导致零售端药价的连锁反应,从而使得外流的处方不再有高额的收益,即使只从药品买卖的角度来看,部分药品已经很难产生符合零售端期望的利润。医保带量采购在院内保证用量,药企一旦中标,将节约大量营销开支特别是给予医生的灰色收益,这使得药企很难再有意愿给予流出的处方以高额的回扣,从而引发院外处方利益链条的崩塌。

第二,医保带量采购导致药价快速下跌,药店很难从其中获取足够的收益,这导致其可能不愿意再经营这类处方药。从这个角度来看,处方外流将呈现停滞的过程。而且从中短期来看,由于控费以及进行全方位的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处方外流将不再是政策的重点。这意味着即使二类和三类药店也面临较大的冲击。
从上述两点来看,便利店卖药只是政策推出来加速淘汰一类药店的手段,虽然目前还主要在北京试点,影响有限。但一旦在全国铺开,一类药店的发展将面临很大的冲击。虽然从医保的角度来看,去对接便利店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便利店主要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用户自费也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从国外的政策来看,OTC都是不纳入医保的,不排除政策从乙类非处方药入手,逐步让OTC药品退出医保,最终彻底拉平便利店和药店之间的差距。

总之,便利店卖药只是药店管理的从属性政策,但对市场竞争带来了一定的想象空间。随着未来进一步政策的出台,零售药店市场将面临持续洗牌。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药店,药品零售,便利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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