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19
8省发文: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 查看更多
8省发文: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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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5
8省发文,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
除国家局外,目前还有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等地相关部门发布文件,肯定执业药师价值,将资格与职称对应,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可聘任为主管(中)药师。
江苏省


安徽省


四川省

福建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重庆市


海南省


技术资格(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差异
当前,关于药学专业人员的称谓在我国至少有以下几种:药士、药师、药剂师、临床药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等。
其中,药士、药师、药剂师、主管药师和临床药师主要是指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是国家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能力的评价。
而另外三种则属于一种准入性的职业资格,是政府为规范职业秩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技术性强的,甚至具有危险性的药学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资格控制,是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必备条件。
全国执业药师都将有职称
另外,不少读者留言表示,自己所在的省市怎么没这等好事?
值得的一提的是,本次人社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是针对全国的,虽然目前只有8省提到资格与职称对应,但不用担心,接下来其他省市也会陆续发文,将执业药师资格与职称对应。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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