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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进入下一阶段 重点要做这些事! 关闭 返回上一级  

分级诊疗进入下一阶段 重点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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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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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分级诊疗进入下一阶段,重点要做这些事!

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步分级诊疗如何布局,重心如何下沉做了重要部署,尤其在涉及基层领域及社会办医疗机构方面做出相应倾斜。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计划第二步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今年是第二阶段的开局年,政策将作出哪些新的调整,我们一起来看看:

1.网格化布局,分片区管理

资源分配强调科学规划,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将各司其职:

网格内服务: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完成,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跨网格服务:由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另外可共享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模式随之方式变化,由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监管,将医疗集团、医共体医疗质量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牵头医院。

2.社会力量、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

卫生健康领域的“放管服”不仅仅是局限于行政部门对单一医疗机构管理权限的下放,还体现在下面的医疗机构由谁领头上。这次,当惯了“龙头大哥”的公立综合医院或将让位于有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或中医医院。

《通知》明确,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同时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医院的职责在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3.畅通向下转诊通道

医疗资源只有上传下达才能实现互惠互利,而部分地区双向转诊演变成单向转诊的情况让分级诊疗成了摆设,医疗资源被上级医院虹吸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缺乏具体制度引领的改革在基层难以做实,仍需要采取多方面措施加以改进。

《通知》指出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明确转诊标准和转诊流程,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

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通过调整门诊病种结构,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占比,增加手术、急危重症的诊疗量占比。

在药品供应和使用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疾病必需药品可及性,提高患者用药便利性,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用药合理安全。

4.多种措施做实资源下沉

第一, 建立医联体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医疗资源下沉情况

在建立医联体考核制度的同时,重点考核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纳入考核指标。

第二,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医联体内充分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力争在2020年底前,将远程医疗覆盖医联体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

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在医联体内,通过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第四,推动医保领域改革,为转诊提供保障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制定远程医疗、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医保报销政策,适应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转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可以看到,这次政策涉及的各个环节都在强调和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利益,真正为“强基层”扫清障碍,搭建桥梁。在初步实现分级诊疗的最后一个阶段,基层定会攻坚克难,走出属于自己的一条阳光大道。

责编:医学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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